查看原文
其他

建设厅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

浙江建设 2022-08-03


根据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的要求,省建设厅新近成立了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简称“厅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厅长项永丹担任组长,应柏平、吴雪桦、沈敏、周仲光、张清云、张奕、顾浩、朱永斌、卓春雷任副组长。


厅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厅改革办”),党组成员、副厅长张清云兼任厅改革办主任。



据了解,厅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有:


一、认真贯彻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有关指示和要求,研究制定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落实省委关于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制度建设等方面重大改革的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统一部署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业性重大改革举措、重要改革试点工作,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在我省的各项改革试点,落实省委改革措施中涉及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各项工作;


三、统筹协调处理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全局性、长远性、跨地区的重大改革问题,协调做好由我厅牵头需要其他部门配合的改革工作;


四是指导、推动、督促省委重大改革措施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组织落实,督促抓好本系统年度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工作。



厅改革办负责处理厅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主要职责有:


一、加强与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专项小组的工作对接,及时向厅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汇报省委改革办和各专项小组的有关指示和要求;


二、牵头收集、拟定、报送有关改革议题和计划,统筹协调各处室制订厅本级和全省城乡住房建设系统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方案和措施;


三、协调督促厅机关各处室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厅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



四、协调处理部、省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涉及本行业重要改革事项的批示和办理件;


五、协调开展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评,按要求向省委改革办和各专项小组报送改革工作总结;


六、负责领导小组日程联络、会议组织、信息报送和资料管理等工作,承办厅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省建设厅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指出,各级城乡建设系统主管部门可参照厅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做法,根据当地党委关于加强党对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领导的要求,抓紧建立完善相应的领导机构,理清职责,高效推进省委深化改革各项工作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落实。(编辑  张婷婷)





精彩回顾


历史链接:省建设厅召开会议:深入传达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


历史链接:浙江省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统一工作


历史链接:省建设厅开展全省建筑工程和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